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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州药检所,机关各科室: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参照《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州局编制了《黄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公开范围
(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长期规划、计划等决策类信息;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六)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七)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
(八)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在黄南州政府网站(http://www.huangnan.gov.cn/)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qhhunfda.gov.cn)上公布。
(2)黄南报、黄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3)在局机关政务大厅公示。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黄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40时至17:30时。
办公地址:同仁县隆务镇中山路8号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973-8729566
传真号码:0973-8729377
电子邮件:huangnan@sdaqh.gov.cn
邮政编码:811300
2、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填写《黄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州药监局网站(http://www.qhhunfda.gov.cn)上下载。具体方式有二种: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 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
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
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
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
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州政府法制办、州纪委监察局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1、黄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补正申请通知书
3、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4、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5、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二○○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1
黄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民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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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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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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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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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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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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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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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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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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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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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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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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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提供介质(可多选)
□纸质 □电子邮件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多选)
邮寄□快递□电子邮件
传真□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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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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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 年 月 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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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黄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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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信
息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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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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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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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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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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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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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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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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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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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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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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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提供介质(可多选)
□纸质 □电子邮件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多选)
邮寄□快递□电子邮件
传真□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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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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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 年 月 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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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附件2
补正申请通知书
年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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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 年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年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 年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将于 年 月 日起提供你(单位)所申请的信息,届时请:
□到以下地点 获取;
□注意查收邮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在 年 月 日前到本机关办理缴费手续。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年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 年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公开范围,建议你(单位)向 机关咨询。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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